- 机构职责
资产管理中心部门职责
资产管理中心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的部门,负责国家、地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,负责制定学院的资产和采购管理制度,对学校资产的采购、配置、使用、调拨、处置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管理、协调、指导及监督。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,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管理保障。下设综合科、资产科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三个科室。
中心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负责学校资产入账审核、资产清查、资产调配、信息管理工作;
二、负责捐赠或处置资产的鉴定评估工作;
三、负责制定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制度;
四、负责学校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;
五、负责学校所有房产的使用管理;
六、负责玲珑校区中职阶段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;
七、负责玲珑校区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;
八、负责对接居委会工作;
九、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资产管理中心内设机构职责
一、综合科
1.负责上级来文的签收、登记、呈批、传阅、归档工作;
2.负责中心各类公文的制发、呈送工作;
3.协助中心领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做好年度工作总结,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;
4.负责中心会议的组织、安排及协调工作,做好部门内各类会议的记录;
5.负责本中心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登记工作;
6.负责本中心经费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,并根据学校规定承办经费核查、记账、报账等工作;
7.负责部门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工作;
8.负责本部门网站运行、维护管理与更新,做好对外宣传报导工作;
9.负责中心各类文件、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及归档工作;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资产科
1.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,落实学院及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;
2.起草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,经学院研究通过后,做好组织实施工作;
3.负责管理国有资产的配置、入账、使用、维护及处置等工作,会同归口管理部门调剂闲置资产,推动学院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共享共用;
4.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盘点、编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、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、变更及注销等工作;
5.负责国有资产中固定资产的总账管理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国有资产,负责国有资产数据的备份、国有资产验收单、条形码、国有资产卡片打印;
6.负责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绩效考核评价,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;
7.负责组织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培训工作;
8.负责学校所有房产的使用管理;
9.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
1.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研究制定学院采购工作规章制度;
2.会同计划财务处编报政府采购预算;
3.审核采购项目,确定采购方式,发布采购信息,组织开标、评标、定标;
4.督促项目部门签订并执行采购合同,参与固定、无形资产验收;
5.负责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管理;
6.参与学院采购项目合同审核会签,备案登记工作;
7.负责采购备案材料的整理、存档工作;
8.负责采购项目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;
9.负责遴选校内评标专家、管理校内评标专家库;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